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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也太大了,恰好在得到上刚读到万维钢的《那时候和这时候的亚当·斯密》一文,里面对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的研究员Russ Roberts的《How Adam Smith Can Change Your Life: An Unexpected Guide to Human Nature and Happiness ( 亚当·斯密如何改变你的人生:一个对人类本性和幸福的非常指南)》进行了解读,昨天借用了上半部分回应了《请问亚当斯密写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是相互矛盾还是和谐统一?(
https://wukong.toutiao.com/answer/7066768803971858696/ )》,就再借用其中下半部分来继续说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
亚当·斯密这套理论,并非是像传统上的道学家那样“劝善”,或者占领一个什么道德制高点对人说教。斯密首先承认人是自利的,然后从个人利益出发,去推导这么一套道德选择,帮我们找到一个处世之道。
上次说到,我们的目标是既要“被爱”,又要做一个“值得爱”的人,用他那时候的英语,也就是lovely。
要让自己值得爱,一个最基本的功夫是你做事得符合一般的社交规范 —— 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是propriety,用现代英语说是appropriate,翻译成中文就是“得体”。
1、得体
这个“得体”,值得好好说说,这其实就是一个绅士跟身边熟人融洽相处的方法。尤其在今天,很多宅男一天到晚待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不爱社交,一旦非跟人接触不可,种种言行又不得体,既得罪人,又把自己搞得很被动。
什么叫得体呢?就是你做事最好能符合别人的社交预期。比如身边发生一个什么事情,一般人反应是大笑,你最好也是大笑;一般人如果是微笑,你最好也是微笑。如果身边人都在微笑而你却在大笑,这就叫不得体。当时社会没有那么多元化,人也没有那么宽容,人们希望大家反应一致。其实现代人也有这样的心理需求,只不过有时候我们心知别人不得体,但是懒得理他罢了。
所以绅士社交的基本要求是大家同步,同步了才能和谐。 亚当·斯密说,我们对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同步要求。比如说艺术欣赏方面的同步要求就没那么强 —— 我喜欢赵本山你喜欢周立波,没问题,咱俩不至于因为个文化急眼。我们对同步要求比较高的,是感情方面: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我希望你同情我;发生在我身上的好事儿,我希望你也跟我一起高兴。
但人的特点是跟别人一起高兴很容易,一起悲伤就比较困难。朋友参加比赛赢球了,我们就好像自己赢了球一样高兴。但朋友如果失业了或者考试没过,我们肯定不像他一样难受,否则一听说坏消息就特别难受日子没法过了。
据此,亚当·斯密提出,合理的社交方式,是跟人分享发生在自己身上大的坏事,和小的好事。你失业了自己很难受,跟朋友分享,朋友肯定不会像你一样难受,那么你为了跟他的感情同步,就会表现的得体一些,把自己的难受也降低一点 —— 这对我们改进情绪就很有好处。自己有个什么小喜事分享一下,让别人也高兴一下,很得体。
但是如果是得到一大笔奖金之类的大喜事,最好就别发朋友圈显摆了,因为这可能会引起别人嫉妒。另一方面,小的坏事儿,比如修车花了几百块钱之类,也不适合发朋友圈,因为你这点事儿别人根本不在乎!
做事得体,是我们值得爱和被人爱的第一步。
2、美德
更高的要求是“美德”。 亚当·斯密说,美德有三个方面。
第一是谨慎(prudent)。这意味着我们应该诚恳、老实、少说多做,千万不能高调张扬夸夸其谈,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不过亚当·斯密说的这是熟人社会。在现代社会要跟很多陌生人打交道,你不搞点自我推销也不行,所以Roberts说偶尔自夸几句也未尝不可 —— 但是你不能言过其实,而且也不要抓住一切机会吹自己,那样只会引起别人反感,偶尔说几句,甚至有时候明明有机会自夸也不说,是最好的;
第二是正义(justice)。这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严格要求,非常简单,就是你不能伤害别人;
第三是仁慈(beneficence)。仁慈要求我们主动做些好事去帮助别人。跟正义相比,仁慈不是非黑即白的,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没有严格的理论,其实是一种艺术。比如我们是否应该给穷人捐款?捐,当然是好事儿。不捐,也有道理 —— 首先你已经交过税了,穷人的福利就是来自税收;其次直接给人钱未必是解决他的问题的最好办法。
在这三个美德之外,如果你对自己还有更高的要求,那你可以追求改变世界。
这就涉及到一个智慧。
3、改变世界
并不是非得变成乔布斯才能改变世界。说到这里我实在是太佩服亚当·斯密了,他两百年以前,就提出了一个特别有现代味道的概念:emergence —— 中文叫“ 涌现 ”现象。
如果你对这个概念不熟悉,没必要自责,这可是非线性科学的范畴,说的是复杂系统的自组织。我来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比如说Google这个词,我们都知道是个搜索引擎的名字 —— 是个名词,对吧?但是现在有一种约定俗成的用法,就是把Google当动词用 —— 比如说“知之为知之,不知Google之”。那么请问,是谁第一个把Google当动词用的?是哪个英语国家的委员会宣布这种用法在语法上是合法的?
答案是没有人有这个权力单方面改变一个词的用法。是你也用我也用,大家一起,慢慢地就把这个新用法给习惯化了 —— 这就叫“涌现”。是我们一起改变了世界!
再比如说,一两百年前男人出门都会戴个帽子,尤其正式场合必须戴帽子,可是现在几乎没人戴帽子了 —— 这个社会习俗的改变,是谁决定的?这也是一个涌现现象。
这就引出了一场天大的争论。
亚当·斯密,和后来的哈耶克,认为,真正的社会进步,必须是这种民间自组织出来的,涌现的结果。
但后世有很多学者,以及政治强人,就认为改变世界不能光靠涌现,也需要“看得见的手”去强力干预。这场争论实在太大,并非本文所能说清楚,今天暂且放下不提。
再把话说回来,亚当·斯密认为我们应该怎样改变世界呢?你不用干什么大事,只要从一言一行做起,见到别人做好事就给他鼓掌,见到坏事敢于站出来说话,这样无数个你一起,通过涌现的办法,就能改变世界。
亚当·斯密特别反感的,叫做“系统人” —— 用他自己发明的说法,就是man of system。这个“系统人”,跟我们今天说的“体制内的人”有点关系,但斯密主要说的是那种把社会视为一个系统,自己有个宏大计划,想要对这个系统进行单方面改造的人。斯密认为这种人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个错误是他会被自己的大主意所迷惑,凡是不符合他的理论模型的信息他一律忽略!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模型可能是错的,而且任何政策都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
第二个错误是他把所有人都视为执行自己计划的棋子。他以为自己只要是为了一个美好的目标,就可以随便摆弄别人。但人都是有自由意志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欲望和梦想,你让别人老老实实当棋子按你的计划走,这本质上就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们要说的这个改变世界的智慧,不是什么“做大事”的智慧,而恰恰是“不做大事”的智慧。
我们仔细想想,其实“涌现”这个理念,跟“自由市场”、“看不见的手”是一致的 —— 市场上商品的价格就是所有人共同决定,根本不需要什么强人来指挥或者计划。
所以我们甚至可以说,“涌现”、《道德情操论》、“看不见的手”、“理性人”,这些概念一脉相承,其实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
我的评论:
说到涌现,我马上就能想到一个好例子。有个2009年拍摄的国产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说有个女青年被拐卖到山区,她“多次自杀未遂后,被公婆的善良感动,决心以善报善,支撑起这个风雨飘摇的家”,最后还当上了代课老师。这个片的本意是赞美这种行为,当年在电影频道也没有引起什么反响。
可是到了2015年,微博上突然掀起一番巨浪,无数的人痛批这个电影!你们拐卖妇女还“善良”了?逆来顺受还值得赞美了?这是赤裸裸的野蛮行为明白吗?!
这就是中国的进步。每一个参与批评那部电影的人,都在潜移默化地改变中国,他们共同完成了一次涌现。从此之后,恐怕再也没人敢要求被拐卖妇女“以善报善”了,整个社会都会用更严厉的反应去对待拐卖。
亚当·斯密,肯定会赞赏这些网民。
本文最开始我说要讲一番大道理,其实亚当·斯密说的都是做人做事的小道理。
我们在中国受到的教育,总是指望强人来救中国,要么就干脆希望自己去当个强人 —— 可是强人又太容易犯大错,所以我们只好要求强人都是圣贤。
亚当·斯密说你没必要当什么圣贤。圣贤是靠不住的!他提出了一套对自己、对别人都有“ 好处 ”——完全是利益推理出来的 —— 道德选择。
由此得到,你只要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好自己的小事儿,潜移默化之功,就能让社会真正地进步……点到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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