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您。让我们跟随这篇文章了解更多信息。
1.照顾监护人的生活,对监护人的身体健康负责;
2.管理和保护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监护人不负监护责任或者侵犯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的违法行为依照民法必须承担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有监护人委托的财产的,从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
监护人或者指定监护人暂时不能行使监护权的,可以将监护义务部分或者全部转移给他人。受托监护人是受托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除另有说明外,父母或监护人应对车站造成的损害继续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受托父母确实负有责任,则其应承担连带责任。
监护人包括哪些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该是他的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视为外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事部门的成员,按照法定顺序任命。
(二)精神病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是下列人员: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精神病患者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有关单位同意,可以担任监护。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其他愿意担任监护的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近亲属对监护人身份有争议的,有关单位和组织可以调解,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的职责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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