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许多人热衷于自行封闭阳台,为何不在建房时统一进行封闭,而保证更安全美观呢?

发布时间:2022-02-24 / 作者:清心寡欲


为什么开发商不在建房时将阳台统一封闭,安全美观

开放式阳台,在建房的时候,统一进行封闭,又美观,又安全,又统一,还不违法不会被城管处罚,而且也不了多少钱,哪怕就是多花一点,大家也愿意,是多好的一件事,为什么开发商不做呢?

首先要说的是阳台面积计算

开放式阳台计算面积,是只计算其投影面积或者围合面积的一半,而封闭式阳台是全部算面积。没有屋顶只有地面的露台,是不算面积的。当然更详细的阳台面积计算方式这里暂不讨论,因为每个地区有详细的规定,略有差别,但整体差不多。

需要注意的就是凸阳台和凹阳台,一般主体结构围合的凹阳台算全面积,凸出主体结构的阳台,开放式的算一半,全封闭的都算。复合型阳台根据其复合方式,各算各的。

其次说开发商为什么不能统一封闭

老粉丝行业从业者都知道,开发商拿到一块地,这块地能盖多少面积房子是规划局(现自然资源局)给定的,也就是容积率。比如说10000平米的土地,规划局给定的是2.5的容积率,那么这块地只能建设25000平米总建筑面积的房子,是不允许超出的。

超出的部分一个是要交纳多出的面积对应的土地出让金,按照建成时土地价格的评估结果计算,另外一个要遭受处罚,且不给颁发土地证等相关手续,如果拒不接受处理,后续会继续处罚直至可回收土地使用权。当然各地政策不一样,但处罚是肯定的。

在报批报建的时候,开发商拿给规划局的图纸上报批的建筑面积,房子的总面积基本上已经确定了,后续的具体楼栋户型图纸设计要遵从前面的规划报批文件条件,建成后房管局要到现场测量房屋面积,可以允许有误差,但是不能太多。

所以如果你在报建的时候是开放式阳台,上述的25000平米总建筑面积,后期交付房屋验收测绘的时候,开发商统一做成封闭式阳台,假设建成200户,每户有10平米的开放式阳台,如做成封闭式的就是20平米,就会多出2000平米建筑面积,容积率变成2.7,这会导致两个结果:

一个是开发商超容积率遭到处罚,补缴超出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这还算是良性的结果;如果超的多,会导致房屋产权办理受阻,进而影响整个项目的销售,交付,业主贷款购房抵押,那就是恶性循环,搞不好就是卡你几年,最终你只能拆掉封闭的阳台整改成以前的开放式阳台,还面临业主对于你的延期交付要求赔偿,多出几年项目的运营费用,罚款等。就算开发商封了阳台再拆除,也是得不偿失。

一个是如果超出的是购房合同允许的面积误差(通常是1~3%)业主要补缴阳台建筑面积的房价,一平米3000还好,一平米几万,封个阳台补缴十几万、几十万,业主绝对要闹事,黑心开发商,骗子开发商要坐实了;如果超出的面积大于购房合同面积允许的误差,那么开发商要面临违约赔偿责任,因为业主买的时候是125平米,现在变成135平米,严重违约,涉嫌合同欺诈。导致业主退房,要求赔偿,白送等问题。

所以开发商不能在建房的时候统一将原设计的开放式阳台进行封闭。一个是相关部门管控不允许,另外一个是开发商没有利益反受其害。

那能不能在房管局测绘完房屋面积,房子整体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发商在统一给大家做呢?

同样不行,因为房屋交付后,房子基本上已经售出,房子就是业主的,开发商在进去施工需要业主的同意,有些业主同意有些业主不一定同意,即使是没有卖出的房子,封阳台属于违建,是违法行为,开发商同样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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