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査蒂·史密斯的《白牙》讲述了在世纪之交的北伦敦,人们的姓氏和名字混淆了他们的来处,编结成一张交错复杂的网。中年失婚、自杀未遂的白人阿吉与年轻的牙买加黑人姑娘阴差阳错地结为夫妇,他在二战中结识的孟加拉好友萨玛德也带着妻子来到伦敦定居。阿吉一生庸碌无为,凡事都靠掷硬币作决定;萨玛德出身优越,却只能在小餐馆当侍应生。随着他们的下一代渐渐长大,个人的信仰危机演变为父辈未竟的期待,代际之间的观念差异、身份错位的迷茫与愤怒,以及不同文化背景造成的碰撞与冲突,渐次浓缩于这座城市的西北角,最终在新年夜爆发成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故……东西方文化的交汇动摇着个体的来处,裹挟着几代人的命运,书写着独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欲望与恐惧。
读过后我的感受是整本书流露出一种英国的文化,他写的不是英国的贵族,也不是纯粹的穷苦生活。但巧得很,三个家庭有两个家庭中充斥着不同的肤色,宗教,信仰,而另一个家庭无论是在生活方式还是在行为举止上都坚决的执行着自己家族特有的“夏尔芬主义”。说中每个人物的发展都是平稳的,可是到最后你就是看不到他们原先的影子,再回过头看他们登场时的形象,就像是看以前的相册寻找每个人遗失的性格。
正如书中说的,讲一个古老的故事之前,要把一个个人物向俄罗斯套娃一样一个个装回肚子里去。反过来想,只要一个环节出了差错,一切又不一样了。错综复杂的宗教,伦理,科学,情感在书中被一层层剥开来放在你眼前,又揉在了一起变成了这本小说。各种宗教信仰在那个年代一同存活,各自为各自的地位抗争着,每个宗教还都想占领别人的头脑,影响别人的文化。一代又一代的人为了之间的代沟拼命的争吵,为了证明自己是对的,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攒成了一个又一个灵魂。一个家庭里就有几种大相径庭的生活方式。
书中的世界真的是让人眼花缭乱,从一页页的书页中体验着,不同时期的不同文化。
毫无信仰的白人 阿吉一辈子都靠掷硬币作决定,30年的婚姻突然破裂,自杀未遂的他与牙买加黑人姑娘闪电般再入围墙。他的二战战友萨马德,一个孟加拉穆斯林,出身高贵、教育良好,在英国却只能端盘子为生。
萨马德的双胞胎长子被送回孟加拉,却倾心仰慕西方文明,比 英国人还像英国人,次子从小在伦敦街头呼风唤雨,却对西方充满仇恨,加入激进组织。 阿吉的独生女儿 艾丽怀孕了,却永远无从得知孩子的父亲是双胞胎中的何人。
犹太青年乔舒华是 艾丽的追求者,他父亲、生物学家 马库斯正在研究一只令所有人抓狂的“未来鼠”。1992年12月31日,围绕这只老鼠,各方汹涌激荡的势力终于正面交锋,阿吉破天荒未掷硬币,便决然作出了惊人选择。
扩展资料
《白牙》以幽默诙谐的笔法,将不同种族的信仰与文化的交叉和交锋,几代人之间心理与沟通的断裂和错层,以及长达百年的时代差异与历史荒诞,宏大凝重而又举重若轻地浓缩于种族混杂、文化多元的几个街区之间,刻画出一幅复杂辽阔的后殖民图景,一幅世纪末的“英国写真”。
《白牙》为 英国作家 查蒂·史密斯于2000年所出版的小说,出版后随即获得多个奖项`,包括 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奖、英联邦作家最佳处女奖、惠布瑞特最佳处女作奖、贝蒂·特拉斯克奖、法兰克福电子书最佳小说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白牙
《白牙》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于1906年出版的中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一只狼在荒野中,为了生存下去野性勃发,见识了一些人类的残忍和虐待,凶性外露,被称为斗狼;但当被新主人救下后,受到新主人的温柔相待,用仁爱、慈善和理解对待他,并且帮助他解救了自己的父亲,让他变成了一只像狗一样温柔和忠诚的狼,守护着善待他的主人,也克制了自己的野性。
这本书我很喜欢,尤其是在生活中因为家庭琐事跟家人发生争执时,我就会提醒自己,人其实跟狼也一样,露出尖牙都是因为本能所驱使,如果这时我也像一只刺猬一样争锋相对,对面的人也一样,会露出更加锋利的爪牙。
而如果我用仁爱、温柔与不计较相待,并且将自己的精力花在自己认为值得的地方,对自己以后生存有利的地方,于家人和自己,都是有好处的。
关于这本书写得如何,我觉得首先应该弄清楚,是本书的英文版原文写得如何,还是国内的翻译版?因为如果从语言文字来评论的话,是需要分清楚文字的类型。
从文化影响来说,本书是美国的畅销书,故事情节紧凑,富有感染力,是一本非常值得推荐的书。
杰克.伦敦当时写这本书的时候,正值跟前妻离婚,受到了家庭纠纷的困扰,热切渴望得到一段温暖稳定的家庭关系,所以《白牙》故事情节的发展也可以看成是作者内心的映照,从一段凶残的关系中,被救赎,得到温暖和内心的安宁。
从整个故事的描写来说,不管是英文原版,还是翻译版,场景的描写都非常的细节生动,语言丰富。
作者站在狼的角度,从他在荒野的遭遇开始,写了不同的环境对主体的影响,心理的变化,非常的细腻,也非常符合人性化,有代入感,非常值得推荐的一部书。
批评家指出了这部小说的许多潜在主题。汤姆·费勒将这部小说描述为“一个关于人性从野蛮到文明发展历程的寓言”。他同时指出:“这部小说暗示了个体和社会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都需要暴力的参与。”保罗·迪恩则指出:“这部小说体现了社会需要一种准则来抑制个人主义。”杰克·伦敦本人则受到了赫伯特·斯宾塞的名言“适者生存”以及弗里德里希·尼采的“超人哲学”和“对力量的崇拜”观点的影响。
有文献指出,《白牙》一书体现了自然主义创作手法,同时白牙从荒野走向文明的生命历程体现了杰克·伦敦积极、乐观、具有进化论的一面。亦有文献认为杰克·伦敦“在《白牙》中阐述了他对达尔文的适者生存的理论的另一种理解,即适者生存不仅指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只有强者能生存下来,而且也指另外一种适应,是对文明的适应,在其过程中爱起到了关键作用。”
还有文献认为该部作品反映了作者的生态伦理意识,“即对建立和谐的人类与动物关系的向往以及对人类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的批判”,同时认为杰克·伦敦摒弃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将动物的生活经历作为小说的核心,为20世纪美国生态文学的蓬勃发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反响
发行后,《白牙》一书立即获得了世界性的成功,在青少年读者中尤其流行。罗伯特·格林伍德将《白牙》称为“杰克·伦敦最有趣和最具野心的作品之一”。弗吉尼亚·克兰则称这部小说“一般认为其艺术性不如姊妹篇《野性的呼唤》,但帮助了杰克·伦敦建立起美国流行文学人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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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白牙》的背景是加拿大西北边陲的冰封地带,叙述了一只幼狼如何从荒野中进入人类的文明世界。
这篇小说以白牙几经波折终于由狼变成了狗的传奇般的经历告诉人们:当动物不得不为解救自己而争取活命时,它的生物的本能就会占上风,野性就会起决定作用;而当人们以仁爱、慈善理解它、对待它时,它的野性就会逐渐得到克制。小说以深刻的哲理意味宣扬了人道主义精神,贬斥了贪婪、凶狠、欺诈的极端利己主义。《白牙》出版于1906年。曾一度成为畅销书。
《白牙》是一部动物描写小说,发表于1906年,是《野性的呼唤》的姊妹篇。作者以寒冷的加拿大北极地区为背景,采用拟人化的手法,描写一条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在几个月大时,由母狼带着从荒野世界回归到人类生活中来,由狼变成狗的故事。这只狗与人类共同生活,构成了三种不同的生活经历,展示了其人性化的发展历程。印第安人营地的生活是这条狗变得“乖僻和孤独,心性凶残没有爱,对动物和人都充满仇恨和敌视”在印第安主人将他卖给白人恶汉史密斯后更加深了它愤世嫉俗的个性。因受到史密斯的虐待和监控,它成了令人致命的“战狼”。在一场血腥几近亡命的斗犬搏杀后,新主人威登斯科特救了它。在仁慈善良的主人驯化下,这条狗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主人忠实的宠儿,最后咬死了主人的敌人,救了主人全家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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