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还用说,肯定是法警好了。
法院的司法警察属于正式的政法编制,同时又属于警察编制。而书记员,目前来说都是属于聘请人员编制,其待遇和法警相比,那就差得远了。
目前,法院的工作人员实现的是分类管理,每一类其身份和待遇都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也是待遇最高的一类为员额法官,其待遇高于普通公务员50%左右;
第二类为司法警察,其待遇仅次于员额法官,因为他们享受的是警察的待遇,比普通公务员多一个警衔工资,大约高20%左右;
第三类为助理法官,享受的是普通公务员待遇,但其发展前景较好,辅助员额法官办案,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任命为员额法官;
第四类为司法行政人员,就是法院里面负责政直工作、人事工作、党建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待遇和普通公务员是一样的。
以上四类人员都有正式的政法编制,属于公务员范畴。
第五类为书记员,目前都为招聘人员,并没有编制,其待遇也不高,年收入大概为五到六万元左右,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略有不同。待遇虽然不高,但考取比较容易,而且他们也是辅助法官办案,不少都是作为今后考法官助理或今后从事律师职业的跳板和过渡。
还有第六类为劳务派遣人员,主要是法院里面的司机、水电工及安保人员,他们的待遇由劳务派遣公司决定,一般也不是太高,可能还要比书记员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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